尊敬的中国制造网会员:
关于报告篡改之前的范围较小,现扩大到所有需审查的证件,《篡改、伪造各类报告、证件、凭证的处罚通知》2020年6月23日公示,2020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,同时原先的《篡改认证供应商报告的处罚通知》废止。
特此通知,请广大会员朋友们知悉。感谢您对中国制造网的关注与支持!
中国制造网
2020年6月23日